充电加停车双重收费引争议 部门回应:政府定价场站充电1小时内免停车费

时间:2026-04-16 11:11 来源:十堰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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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楚风讯(十堰融媒记者 赵清)近日,不少新能源汽车车主反映,在十堰城区公共充电站充电时,除电费与服务费外,还被收取停车费,“充电+停车”的双重收费模式,遭到车主们普遍质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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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能源汽车在四方新城充电站充电。

市民吐槽:充电还得额外付停车费?

4月14日,车主余先生告诉记者:“每次充电都得额外付停车费,太不划算!”他去年购置了一辆插混新能源汽车,因小区车位紧张无法安装私人充电桩,只能前往单位附近紫霄大道的一处充电站补能。通常45分钟左右即可充满电,但该充电站仅提供30分钟免费停车服务,这意味着他每次充电都要多付3至4元停车费。

有新能源汽车车主算了一笔账:城区快充一般需40至60分钟,若部分场站仅提供半小时免费停车,超时后按5至10元/小时计费,单次充电成本会明显增加,新能源车的用车性价比也随之降低。

“新能源汽车充电本应配套基础停车服务,部分场站充电半小时、一小时内就收停车费,这与‘鼓励绿色出行’的导向相悖。”有网友在本地论坛发帖表达困惑。

车主们的疑问主要集中在三点:充电期间的停车费是否已包含在充电服务费中?充电结束后超时占位收费尚可理解,但充电过程中为何还要额外收取停车费?不同场站免费停车时长差异较大,有的免30分钟、有的免1小时、有的则无免费时长,这些标准由谁制定、是否公开透明?

实地探访:收费标准不一,限时免费成主流

记者走访城区多家公共充电站后发现,各场站停车收费规则差异明显,限时免费是主流模式,且市场化场站与政府定价场站执行不同标准。

4月14日12时许,记者来到朝阳南路四四厢遇的布丁快跑充电站,现场16个充电桩仅有2个空闲,不时有车主充上电后离开。该充电站负责人包吉明介绍,他会通过手机实时查看场站运行情况,发现车辆充满电后车主未及时返回,就会将车辆挪至一旁,避免影响其他车主使用充电桩。

“我们这里提供两小时免费停车,足以满足绝大多数新能源车辆的补能需求。”包吉明表示,充电站建设时就与相关方面约定了免费停车时长,若车主超时未驶离,就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。

记者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附近充电站发现,中石化旗下多个站点的免费停车时长也不统一,有的免30分钟,有的免1小时,还有部分站点完全免费。

商圈内的充电站大多提供1至2小时免费停车服务,足够车辆完成快充;部分超充站则会对充电结束后未及时挪车的车辆加收占位费,以此提高泊位周转率。

车主们普遍表示,1小时免费停车基本够用;争议主要集中在免费时长不透明、超时收费无提醒、充电与停车运营方权责划分不清晰等方面。

部门回应:政府定价场站充电1小时内免停车费

针对车主反映的问题,记者采访了市发改委相关科室。据了解,目前政府定价停车场内,新能源汽车充电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,日常停放则减半收取停车费。

市发改委在回应网友关切时表示,目前火车站、医院、高校、体育场馆、公园、行政服务场所等33个重点场站,已全面落实这一优惠政策;同时明确严禁不合理二次收费,各场站需在入口、充电桩旁明码标价,保障车主的知情权与选择权。对于市场化运营的充电站,发改委将引导其参照政府定价标准给予优惠,不强制统一收费标准,但要求必须清晰公示收费规则。

“随着大功率充电技术普及,部分闪充站最快5分钟可完成补电、9分钟接近满充,这也将有效缓解充电与停车缴费的矛盾。”市发改委能源办高广宇介绍,截至今年3月底,全市累计建成充电桩2.4万个、换电站10座,实现高速服务区、城区、县域、乡镇四个全覆盖,车桩比保持合理水平。今年我市计划新建3000个充电桩,持续加密充电网络,推进充电桩建设“三年倍增计划”,年内将新建20座超充站、5座 V2G车网互动站,逐步实现城区及县域5公里一座闪充站。

提醒:优先选择政府定价场站,此类场站充电1小时内免停车费;充电前务必看清收费公示牌,确认免费停车时长、超时收费单价;车辆充满电后及时挪车,避免产生占位费或超时停车费;若遇到乱收费、不明扣费等情况,可向市场监管、发改部门投诉维权。

编辑:万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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